2017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东风公司党委下发了《关于2017年元旦、春节期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》(东风党发〔2016〕54号)。东风公司党委重申和强调了“十个严禁”:
1.严禁用公款印制、购买贺年卡、挂历、台历等物品(外事活动除外)。
2.严禁用公款相互慰问走访,不得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、烟酒、食品和地方土特产等年货送节礼(慰问职工群众除外)。
3.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,也不得接受下属单位、管理对象和业务关联单位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、娱乐健身等活动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。
4.严禁公款旅游,不得将公款用于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、因私出国(境)等非公务活动或将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、管理对象和业务关联单位;两节期间,严禁无故打扰经销商、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。
5.严禁违规收送礼金、会员卡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等物品。
6.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。
7.严禁违规参与娱乐“带彩”活动。
8.严禁酒驾、醉驾,凡经司法部门认定违法的,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9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 ,不得将公车用于探亲返乡、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。
10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12月28日,东风精铸通过职能服务会和党支部书记会,及时传达学习东风公司党委“十个严禁”,公司党委要求全体中高管人员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,把元旦、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,中高管人员要以身作则,带头落实规定,树立良好家风,坚决杜绝节日腐败。各单位要加强学习、宣传教育和节日期间的提醒、监督工作,确保党员干部、“三管”人员严格遵守“十个严禁”,一旦发现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,坚决予以查处。